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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条例》正式明确了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应担的责任,这对广大农民工而言,无疑多了一重坚实保障。
南部路桥各施工项目部从开工至今,公司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计划财务部已完成高淳区2019年雨污分流总承包、312国道扩建工程LJ1标段、S126JN-SG4标段、高淳区2020年农路SG1标、团结圩科教新城一期、东风路中圩路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建立了一整套详细的台账,完成了实名制平台信息的完善工作,为确保准备无误地发放农民工工资奠定了基础。截至2020年9月,312国道扩建工程LJ1标段已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13.95万元,高淳区2020年农路SG1标已发放33.80万元、团结圩科教新城一期累计发放75.73万元、东风路中圩路已发放21.68万元。
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稳定,计划财务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特别是在中秋国庆两大节假日来临之际,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南部路桥 唐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