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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性住房同商品房皆具有居住功能,但又各有其自身特点,拆迁安置性住房的特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体量大、时间紧。根据区政府安排,建发集团自2016年成立以来,先后建设完成紫雅苑二期、如意山水三期、大丰景苑、金澜花园、大丰佳苑、阳江嘉园等八个地块共15个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56万㎡,可安置户数10512户。在项目建设前,安置协议已签订,拿房时间已确定。二是安置群体相对固定。安置房建设的目的主要是为城市更新发展、城中村改造及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搬迁的群众提供安置性住房,拆迁安置群体通常为原拆迁自然村村民,安置群体相对固定。三是建设意义重大。安置房建设对于每个拆迁群众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属于政府民生实事,不仅与城市建设和地区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还会影响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因此,安置房建设意义重大。
综合安置房以上特点,对于从事安置房开发的国企平台来说,安置房交付后的维保工作更是重任在肩,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并做好维保工作。安置房维保工作重点不仅是要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居住功能、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还要及时解决住户反映的相关问题,避免或减少投诉。下面结合近年来交付后安置房的维保工作,浅谈几点工作建议:
一、建立维保团队,明确人员分工
项目交付后,建设单位需及时组建维保队伍,成员一般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建设单位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各单位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到人。
二、认真研究合同,掌握工作内容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维保工作基本包含电气工程、管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建筑防渗漏、绿化工程、主体结构等方面,不同专业保修的约定不同,建设单位需组织维保人员认真研究图纸、合同等资料,熟练掌握维保范围及内容。
三、建立检查机制,形成维保档案
建设单位针对已交付的安置房项目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同时还应定期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小区管理单位对住宅、地下室、消控室、道路、绿化、管道等进行全面检查,留存检查记录及影像资料,督促施工单位处理完成后,组织复查验收。
四、强化服务意识,注重工作效率
对上级部门派发的投诉工单、小区物业及住户反映的问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看,本着“先解决问题再说”的宗旨,认真研究解决方法,协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对于少数住户提出的不合理诉求,用心用情沟通,力争取得理解,或引导住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主动积极化解矛盾,尽最大努力让住户满意。
五、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对于维保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情况,建设单位有时还需借助城建、信访、属地街镇等部门支持,会商会办,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从而保证难题的解决和维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安置房交房后的维保工作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始终坚守初心使命,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安置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努力为安置群众打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工程管理部 于晴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