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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企业之间进行经济往来的重要凭证,是对商务洽谈的确认;企业签订经济合同一般比较关注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风险,却可能忽视合同中存在的涉税风险。睦和公司持续加强企业涉税风险管理,有效规避各类涉税风险。现基于本人日常业务实践,粗略分析合同的涉税风险管控点。
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
双方首次合作或者重大合同,在确定要与对方签定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以及合同洽谈人的资格。要警惕几种合同风险的迹象:企业注册资本明显偏低;企业成立时间太短; 企业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异常变更;企业实际控制人不在公示名单。对于可能出现的合同主体错认风险,可采取认清主体资格、落实异常原因、将自然人作为担保人等方法进行规避。
二、合同中的“三流不一致”的管控
所谓“三流一致”,是指资金流、发票流和物流(或劳务流)相互对应,如果三流不一致,将不能对税款进行抵扣。对于“三流不一致”的情况,我们可以根据实际采取相应替代解决方案:当收款方与销货方不一致时,应有委托收款的协议;当付款方与购货方不一致时,应有委托付款的协议;当发货方与销货方不一致时,应有表明货物所有权及流转方向的协议。
三、合同中价款条款的审核
合同在定价时要注明单价和总价,同时将价税进行分离,分别注明不含税价和税金。合同涉及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印花税计税按合计金额确定。
四、合同中发票条款的审核
合同中应明确的发票事项应当包括:发票的种类(专票、普票);发票的税率;发票的金额(全额、差额);发票的内容(商品及服务编码、清单、备注栏要求);发票送达的时限、方式;发票的事后风险;发票的违约责任。
五、财务人员需要关注的合同风险及事项
作为企业财务人员,要掌握合同财税风险防控要点,明确产品价格是否符合价格政策,特殊情况是否得到授权;折扣、佣金、返利等是否符合规定;合同费用是否约定明确;合同违约金、保证金、定金条款是否约定明确;发票种类的选择及相关税金支付是否约定明确;涉外合同中付款、纳税和外汇条款;收款方式是否符合价格政策和信用政策;产品保修中可能形成的预计负债等。(睦和公司 李敏)